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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部分鄉鎮未落實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之維運管理,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花蓮縣豐濱鄉八里灣部落避難收容所
花蓮縣豐濱鄉八里灣部落避難收容所
花蓮縣消防局(下稱消防局)106年移撥(配發)花蓮縣豐濱鄉等8個公所無線電通訊固定台83臺,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公所於通訊測試時無法完成連線,經函請檢討改善,消防局已加強督導並列入災害防救業務訪評重點項目,以確保偏鄉防救災緊急通訊設備使用效能。
審計室指出,依據內政部訂定「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維運及考評規定」,各機關之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設備,每月實施自主檢測至少1次;縣(市)政府應針對轄內(含鄉、鎮、市、區、村、里)配置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設備訂定自主檢測計畫,指派督導機關,並確實執行。消防局每年定期執行災害防救業務訪評,督導各鄉鎮市防救災資(通)訊之整備與測試情形,期能提升縣內各級政府災害防救工作效能。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4月查核豐濱鄉及卓溪鄉等2公所經管無線電通訊固定台情形,經請公所於豐濱鄉八里灣部落避難收容所及卓溪鄉卓溪村辦公室等2處,測試無線電與鄉公所辦公室連線通訊狀況,發現經管人員對於設備操作方法尚不熟悉、通訊設備無法接收發聲訊息,致最終無法完成連線通訊,審計室遂於108年6月函請消防局督導妥處。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豐濱鄉及卓溪鄉等2公所經管無線電通訊設備,已於108年10月辦理教育訓練並能正常使用;另消防局辦理109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作業,增列「是否定期測試資通訊系統設備」之評核項目,各公所已落實自主檢測,持續健全防救災整備機制,提升偏鄉防救災緊急通訊效能。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花蓮縣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電信通訊、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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