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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卓蘭鎮公有納骨塔營運管理之內部控制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納骨塔資訊化管理系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納骨塔資訊化管理系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下稱卓蘭鎮公所)公有納骨塔之營運管理業務,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其內部控制作業機制未臻周延,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強化內部控制制度,成立查核小組實施內部稽核作業,完善管理作業系統,健全殯葬設施使用管理機制。
審計室指出,卓蘭鎮公所為加強殯葬設施之使用管理與維護,於95年制定苗栗縣卓蘭鎮殯葬設施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並委外建置電腦作業系統,管理納骨櫃位之使用情形。
然而,審計室於107年10月查核發現,卓蘭鎮公所公有納骨塔營運管理業務,係由所屬殯葬管理所辦理,惟有關民眾選擇櫃位、審核相關資料、開立繳款書據、發放使用證明文件等作業程序,欠缺職能分工與覆核機制;未訂定納骨塔存放櫃位盤點作業規範,無法確實掌握其實際使用情形;對於電腦系統登載資料修改異動權限未訂定授權機制;未成立查核小組辦理不定期內部稽核,無法有效監督內部控制作業流程等,審計室遂於108年1月函請卓蘭鎮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該室追蹤改善情形,卓蘭鎮公所已於108年6月規範納骨堂塔位受理作業程序,每年辦理櫃位全面盤點作業等強化內部控制作業機制,並於109年3月委外重新建置納骨塔資訊化管理系統,及建立資訊管理系統登錄與修改權限,以完善管理作業系統;另由該公所主計室及政風室等單位成立查核小組,實施定期及不定期內部稽核作業,健全殯葬設施使用管理機制。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內部控制、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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