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推動畜牧廢棄物循環再利用之成效有待提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下稱農業局)推動畜牧廢棄物循環再利用設施,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市畜牧場投入畜牧糞尿循環再利用成效欠佳,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大幅增加沼渣沼液作農地肥分使用之施灌面積及施灌量,並協助畜牧業者建置沼氣發電綠能設施,提升循環再利用成效。
審計處指出,農業局為使畜牧業者能兼顧環境衛生,推動畜牧糞尿循環再利用之友善畜牧環境,自101至107年度計編列預算4,961萬元辦理畜牧場污染防治輔導計畫,補助畜牧業者購置資源循環再利用之生產機具,促使投入資源再利用之綠色產業,以減輕對環境之污染。
然而,審計處於107年9月查核發現,截至107年6月底止,農業局補助畜牧業者購置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多年,僅4家申請通過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畜牧廢棄物循環再利用成效有待提升;又桃園市小型畜牧場占全市逾98%,自行設置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不符成本效益,惟該局未積極鼓勵具規模之畜牧業者擴大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施,集運處理小型畜牧場之畜牧糞尿,審計處遂於107年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該處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09年10月底止,農業局已輔導35家畜牧場通過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核定施灌面積75公頃,每年施灌量6萬餘公噸,較107年8月底止之施灌面積及施灌量,分別增加67公頃及4萬8千餘公噸;另於108年度補助畜牧業者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施,集運處理小型畜牧場糞尿,轉化為電能,每日發電量1,203度,可供80個家戶使用,每年減少約3,70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已顯著提升畜牧廢棄物循環再利用成效。
審計處指出,農業局為使畜牧業者能兼顧環境衛生,推動畜牧糞尿循環再利用之友善畜牧環境,自101至107年度計編列預算4,961萬元辦理畜牧場污染防治輔導計畫,補助畜牧業者購置資源循環再利用之生產機具,促使投入資源再利用之綠色產業,以減輕對環境之污染。
然而,審計處於107年9月查核發現,截至107年6月底止,農業局補助畜牧業者購置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多年,僅4家申請通過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畜牧廢棄物循環再利用成效有待提升;又桃園市小型畜牧場占全市逾98%,自行設置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不符成本效益,惟該局未積極鼓勵具規模之畜牧業者擴大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施,集運處理小型畜牧場之畜牧糞尿,審計處遂於107年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該處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09年10月底止,農業局已輔導35家畜牧場通過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核定施灌面積75公頃,每年施灌量6萬餘公噸,較107年8月底止之施灌面積及施灌量,分別增加67公頃及4萬8千餘公噸;另於108年度補助畜牧業者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施,集運處理小型畜牧場糞尿,轉化為電能,每日發電量1,203度,可供80個家戶使用,每年減少約3,70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已顯著提升畜牧廢棄物循環再利用成效。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畜牧業、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