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辦理「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第二期)-警政巨量資料分析與運用」,其中雲端影像調閱系統路口監視器整合比率偏低等情,審計部促請改善
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為運用雲端運算技術,強化治安維護及便民服務,101年起推動「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擴增M-Police功能運用」;復於105年擴充系統功能,推動「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第二期)-警政巨量資料分析與運用」。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其中雲端影像調閱系統路口監視器整合比率偏低、線上派遣系統員警使用意願欠佳、涉案車輛軌跡查詢系統未衡酌建置車牌辨識系統之可行性等情,經函請改善,已獲致具體成效。
審計部指出,「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第二期)-警政巨量資料分析與運用」(計畫期程為105至108年)係於既有雲端運算平臺基礎上,擴充整合警政資料及其他機關資料庫,建立巨量資料分析平臺,提供員警更為快速之各式應用程式運算、資料綜整分析、資料查詢等功能。
然而,審計部於107年8月查核發現,警政署建置雲端影像調閱系統未積極協調各市縣政府警察局將介接標準納入採購契約規範,致路口監視器整合比率低,僅完成轄管路口監視器之53.17%;且未考量執勤員警及派遣人員勤務作業方式並積極處理線上派遣系統運用所遇問題,致員警使用意願欠佳,影響派遣訊息傳遞效率;另建置涉案車輛軌跡查詢系統未衡酌各市縣政府警察局財政能力及建置車牌辨識系統可行性,影響資料蒐集完整性及分析效能,遂於107年9月函請警政署積極檢討辦理。
審計部表示,經該部於108年度追蹤結果,臺灣本島19個市縣監視器數量為18萬6,059具,其中可連接網路之監視器計17萬6,064具,已完成整合11萬846具,整合比率達63%;另經相關改善作為,使用線上勤務派遣系統派遣率已達99.7%;並請各縣市警察局積極向所屬縣市政府爭取相關經費及運用一般性補助款建置車辨系統,納列該署接收車辨資料之市縣由9個增為15個,系統整合率已達94.44%。
審計部指出,「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第二期)-警政巨量資料分析與運用」(計畫期程為105至108年)係於既有雲端運算平臺基礎上,擴充整合警政資料及其他機關資料庫,建立巨量資料分析平臺,提供員警更為快速之各式應用程式運算、資料綜整分析、資料查詢等功能。
然而,審計部於107年8月查核發現,警政署建置雲端影像調閱系統未積極協調各市縣政府警察局將介接標準納入採購契約規範,致路口監視器整合比率低,僅完成轄管路口監視器之53.17%;且未考量執勤員警及派遣人員勤務作業方式並積極處理線上派遣系統運用所遇問題,致員警使用意願欠佳,影響派遣訊息傳遞效率;另建置涉案車輛軌跡查詢系統未衡酌各市縣政府警察局財政能力及建置車牌辨識系統可行性,影響資料蒐集完整性及分析效能,遂於107年9月函請警政署積極檢討辦理。
審計部表示,經該部於108年度追蹤結果,臺灣本島19個市縣監視器數量為18萬6,059具,其中可連接網路之監視器計17萬6,064具,已完成整合11萬846具,整合比率達63%;另經相關改善作為,使用線上勤務派遣系統派遣率已達99.7%;並請各縣市警察局積極向所屬縣市政府爭取相關經費及運用一般性補助款建置車辨系統,納列該署接收車辨資料之市縣由9個增為15個,系統整合率已達94.44%。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