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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臺未配合組織變更修訂內控制度,審計機關函請文化部督促改善

中央廣播電臺(下稱央廣)內部控制之各項作業循環細則及相關作業規範,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未依組織變更檢討修正,或修正內容未函報主管機關核定,經函請文化部督促研謀改善,央廣已修訂內控及內稽制度,並報經文化部核定。
審計處指出,央廣為因應營運需求,於98年度增設公共服務部,下設廣播文資組等4組,以掌理國內外互(代)播業務及策略聯盟合作關係之拓展與執行;多年來不斷推陳出新各類型廣播節目並結合全新製播的影音節目,傳遞臺灣多元面貌給全球網友及聽眾。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10月查核發現,央廣於97年度建立之內部控制制度,內容包括會計與財務、採購及付款、人事及薪資、固定資產、節目製作及播放、業務及收款、電腦資訊之稽核等7大作業循環細則及相關作業規範,迄至108年度已逾11年,仍未配合組織變更修正相關內容,或修正完成之人事、會計及稽核制度,未函報主管機關核定。審計處遂於108年12月函請文化部督促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該處追蹤改善情形,央廣已依據現行法規及業務實況全面檢視相關作業辦法與內控流程,於109年8月28日完成內部控制制度及稽核制度之修正,並報經文化部於109年10月22日核定。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文化部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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