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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機關建置智慧監控系統核有效能過低情事,審計部促請改善並報告監察院

慧監控系統及影像資料庫之科技關聯圖
慧監控系統及影像資料庫之科技關聯圖
法務部矯正署(下稱矯正署)為強化戒護管理,推動全國51所矯正機關智慧監控系統,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規劃階段未妥為評估,未能全面整合原有監控系統攝影機及警戒系統,且告警事件正確性回報比率偏低等效能過低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並報告監察院,已持續辦理攝影機、警戒系統整合,及落實告警回報機制,強化矯正機關安全監控。
審計部指出,矯正署鑑於矯正機關收容人數長期超逾核定容額,戒護人力與收容人比例偏高,為強化戒護管理,於105年起,以2億3,204萬餘元,陸續於該署及矯正機關建置智慧監控系統及影像資料庫,期達成充實異常事件影像資料庫,強化矯正機關安全監控,紓解戒護能量不足窘境。
然而,審計部於108年9月查核發現,矯正署規劃階段未妥為評估,迄至108年底計畫屆期,全國矯正機關仍有7成餘無法納入智慧監控系統;另整合臺北監獄等7所矯正機關原有監控系統攝影機及警戒系統比率僅7成餘,形成警戒漏洞,且該署辦理驗收方式,無法及時發現系統效能或壓力負載問題,致使用成效未如預期;又該署於智慧監控系統建置告警事件,以啟動警報應變處理機制,惟告警事件正確性之回報比率僅0.13%,無法即時顯示相關人員資料等效能過低情事,審計部遂於109年1月函請法務部督促矯正署檢討研謀改善並報告監察院。
審計部表示,經該部追蹤改善情形,矯正署已檢討未納列計畫之矯正機關,部分已規劃列入「智慧監獄建置案」3年期計畫併同執行;另將督促各矯正機關持續辦理攝影機、警戒系統整合,並依實際需求修正設定適切之警戒或告警範圍,落實告警回報機制,增修即時顯示人臉數據相關資料等,以輔助戒護人員執行勤務。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
施政主題細項: 矯正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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