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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人力進用、訓練及飛機維修情形有欠周妥,審計部促請改善

空勤總隊109年11月執行泰安翠池山屋山難搜救
空勤總隊109年11月執行泰安翠池山屋山難搜救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下稱空勤總隊)職司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及運輸等事項。審計部查核發現,該總隊人員進用、訓練及飛機維修等方面有欠周妥,飛安事故頻傳,經函請改善,已於飛行鐘點費待遇、人員訓練及飛機養護等方面研謀具體改進措施,有助於強化空勤能量,遂行救災救難任務。
審計部指出,政府94年整併內政部警政署空中警察隊、內政部消防署空中消防隊籌備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隊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空中偵巡隊,成立空勤總隊,配備黑鷹(UH-60M)、海豚(AS-365)直升機及定翼機等,統籌調度執行陸上及海上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運輸等五大任務。
然而,審計部於108年4月查核發現,該總隊因待遇福利不如國軍及民間航空公司,且執勤風險高,致人力缺額未能確實補足;飛行員、機工長及共勤單位訓練時數未達計畫標準;UH-60M型機及Beech定翼機航材儲備不足,自行維修保養之派遣妥善率不佳,104年至107年底,該總隊計發生重大飛安事故6案,造成11死5傷,飛機全毀2架,嚴重損壞1架,遂於108年6月函請空勤總隊積極檢討辦理。
審計部表示,經該部追蹤改善情形,空勤總隊飛航、修護及共勤隨機人員待遇調整案,已獲行政院核定,自109年7月起增發飛行鐘點費及攬才獎金;更新飛行員訓練資料庫訓練課目、時數之參數,增加UH-60M型機飛行員模擬機訓練頻率,並加強管制各類常年訓課目及時數之達成率,模擬機及機工長訓練均達標準,共勤單位整體執行率亦已提升;已與陸、海、空三軍司令部簽署直升機支援協議,縮短航材待料期,提升派遣妥善率,均有助於強化空勤能量,遂行救災救難任務。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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