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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自殺防治通報及關懷訪視服務資源不足,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南市自殺防治宣導摺頁
臺南市自殺防治宣導摺頁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透過自殺通報及關懷訪視服務,以推動自殺防治業務,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相關服務資源不足,自殺粗死亡率高於全國平均,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增設心理諮詢據點,加強關懷服務強度,有效降低自殺死亡率,提升防治成效。
審計處指出,衛生局為有效建立自殺防治通報及關懷服務,於101年12月21日訂定「臺南市自殺通報及關懷自治條例」,期能透過自殺通報及訪視服務等關懷措施,適時挽回有自殺傾向民眾生命,以降低自殺死亡率。
然而,審計處於106年9月查核發現,臺南市自殺死亡人數自103年度之284人增加至105年度之332人,增幅16.90%;104及105年度自殺粗死亡率(每10萬人口)分別為16.6及17.6,高於全國平均;自殺通報比率亦自104年度之7.9降至105年度之6.5,顯示該局受理自殺通報及設置24處心理諮詢據點之關懷訪視等服務資源不足,審計處遂於106年12月函請衛生局加強通報系統及關懷處遇計畫等防護網,適時提供個案必要資源及轉介,以提升自殺防治成效。
審計處表示,經該處追蹤改善情形,衛生局已加強自殺防治宣導,截至109年8月止,已於東區等35個行政區增至40處心理諮詢據點,提供民眾可近性之專業心理諮詢服務,針對自殺通報高危險族群提供關懷訪視服務,並依個案需要協助轉介醫療院所,陪伴民眾度過心理難關。108年度自殺通報比率增至7.7,自殺人數亦自105年度332人逐年下降至290人;自殺粗死亡率自105年度之17.6降至15.4,低於全國平均,並經衛生福利部108年度考評結果獲自殺防治成效績優獎,有效降低自殺死亡率,提升防治成效。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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