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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大埔鄉公所辦理大埔村和平村聯絡橋梁改善工程,因無法吊裝鋼梁致停工逾6個月而終止契約,涉有效能過低情事,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重新發包並完工啟用,有助提升境內觀光旅遊質量

嘉義縣大埔村與和平村聯絡橋梁
嘉義縣大埔村與和平村聯絡橋梁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下稱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大埔鄉公所辦理「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和平村聯絡橋梁改善工程」,未妥為設計橋梁施作方式,又因水庫底床地質軟弱無法吊裝鋼梁致停工逾6個月而終止契約,涉有效能過低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該公所已重新辦理發包,並順利完工啟用。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因境內連結情人公園與湖濱公園之同心吊橋屬危險橋梁,於104年6月2日獲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下稱南水局)核定經費4,550萬元辦理改建,以期完成後達成創造觀光亮點及提升境內觀光旅遊質量。上揭工程由該公所辦理發包,經104年12月18日決標,契約金額4,100萬元,同年月25日開工,預定106年2月16日竣工。嘉義縣審計室於107年3月間查核發現,因該公所未確認現地狀況及條件,妥為設計橋梁施作方式,又未督促設計監造單位及承商檢核臨時支撐架基礎下方土壤承載能力及容許沉陷量,終因水庫水位未能下降至乾涸水位及地質軟弱,致承商無法進入水庫底床進行吊裝作業,停工逾6個月而終止契約,涉有效能過低情事,經於107年12月28日函請嘉義縣政府督促該公所研謀改善。
嗣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嗣後該公所對於水庫蓄水範圍內之工程設計,將就工址大地資料、水文氣候等因素覈實檢討施工可行性及期程規劃,據以擇定最適工法。另該公所已自籌經費重新辦理「107年度大埔鄉大埔村與和平村聯絡橋梁改善工程」,經於108年3月4日決標(契約金額2,388萬元),並於109年5月29日完工啟用,有助提升境內觀光旅遊質量。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休閒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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