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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接管大里立新水資源回收中心,未積極辦理用戶污水接管作業,致相關設備閒置未使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辦理用戶污水接管工程,改善居住環境衛生品質

臺中市大里立新水資源回收中心
臺中市大里立新水資源回收中心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水利局(下稱水利局)於104年4月接管民間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會建造之大里立新水資源回收中心,遲至106年底仍未辦理用戶污水接管,肇致相關設備閒置未使用,經促請研謀改善,已辦理用戶污水接管工程,並委託代操作廠商處理重劃區生活污水,提升資產使用效能,改善居住環境衛生品質。
原臺中縣大里市立新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會興建專用下水道系統,於99年間申報竣工,建造費用約2,739萬餘元,預計處理重劃社區之生活污水約500戶,設計平均日污水處理量為498立方公尺,經內政部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34條規定,認定該專用下水道屬公共設施應交由下水道主管機關接管維護,並於104年4月交由水利局維護管理。臺中市審計處於106年12月1日查核發現,該局原預計於106年度辦理大里立新水資源回收中心生活污水納管,因部分設備功能損壞,無法發揮污水處理功能,雖於106年7月投入127萬餘元辦理相關設備改善工程,惟遲未辦理用戶接管作業,肇致相關設備閒置未使用,造成未經處理之家庭污水直接排入大里溪,影響當地環境衛生品質,經於107年1月18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水利局於107年5月籌措財源880萬元辦理該區用戶污水接管工程,並委託代操作廠商處理重劃區生活污水,截至109年6月底已完成該社區接管,戶數計117戶,平均每日污水處理量約57立方公尺,並賡續研議擴大接管區域,以有效運用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家庭污水,改善民眾居住環境衛生品質。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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