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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區污水下水道因颱風豪大雨造成人孔爆管,影響人車通行安全,且超量進流危及設施正常運作,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完成強化措施,提升營運安全及效能

花蓮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花蓮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下稱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花蓮地區污水下水道因颱風豪大雨流量急遽,造成市區多處人孔蓋之壓力過大而爆管噴落路面,影響人車通行安全,且進流超過設計處理容量,危及東昌加壓站及水資中心正常運作,經函請花蓮縣政府研謀改善,已採行建置監測系統等措施,提升營運安全及效能。
花蓮縣政府推動花蓮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計畫,於98年底啟用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水處理設計量5萬CMD(立方米/每天),並接續辦理花蓮市、吉安鄉及新城鄉之幹管、分支管網與用戶接管工程。花蓮縣審計室於106年2月查核發現,該系統於104年9月28日杜鵑颱風暴雨侵襲期間,因雨、污水混流等問題,導致超出污水管線負荷量,造成花蓮市區中華路、和平路、民國路、重慶路等多處人孔蓋之壓力過大而爆管噴落路面,影響人車通行安全,且實際污水處理高達5萬8,710CMD,超過設計容量,危及東昌加壓站及水資源回收中心之正常運作,經於106年2月17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花蓮縣審計室賡續追蹤結果,花蓮縣政府已於107年7月18日提報「花蓮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緊急應變工程」,計畫經費5,800萬元,獲內政部營建署核定補助,經辦理委託設計監造及工程採購,業於109年8月20日完成建置污水管網即時監測預警系統、汰換花蓮市區75處人孔框蓋為耐揚壓式、更新3部沉水式加壓泵浦及設置5處緊急溢流設施,以減輕颱風豪大雨時管線負荷壓力,降低人孔爆管風險,並控制污水處理量符合系統設計標準,維護東昌加壓站與水資源回收中心正常運作,提升營運安全及效能。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花蓮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都市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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