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大同之家收容自治條例規定失智症患者不得申請養護安置,致部分患者因恐不符安置資格而不願接受診斷,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修正自治條例,以保障失智症患者權益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下稱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連江縣大同之家(下稱大同之家)收容自治條例明定失智症患者不得申請養護安置,致部分疑似患者不願接受診斷,經促請檢討改善,已修正自治條例,將失智症患者納為大同之家養護安置對象,以保障失智症患者權益。
世界衛生組織已於2017年通過「全球失智症行動計畫」,其各項策略及行動方案皆須反映失智者之需求、期望及人權,並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促進、保障與確保失智者充分及平等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並促進對失智者固有尊嚴之重視。連江縣大同之家於83年5月20日制定連江縣大同之家收容自治條例,得申請養護安置對象包含年滿65歲,且設籍連江縣連續滿3年或曾設籍連江縣20年以上,惟排除罹患失智症疾病患者。基隆市審計室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大同之家為連江縣唯一老人福利機構,受養護人若經確診為失智症患者,將非屬上開條例得申請養護安置對象,致間有受養護人雖經該家照顧服務員判斷疑似患有失智症,惟家屬因恐不符安置資格,而遲未偕受養護人赴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接受診斷,經於108年5月13日函請連江縣衛生福利局檢討研謀改善。
嗣經基隆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衛福局已修正連江縣大同之家收容自治條例,並於109年1月8日經議會審議通過公告施行,將失智症者納入得申請養護安置對象,截至109年6月已協助現有疑似患有失智症之受養護人(1人)完成確診並提供照護,保障失智症患者權益。
世界衛生組織已於2017年通過「全球失智症行動計畫」,其各項策略及行動方案皆須反映失智者之需求、期望及人權,並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促進、保障與確保失智者充分及平等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並促進對失智者固有尊嚴之重視。連江縣大同之家於83年5月20日制定連江縣大同之家收容自治條例,得申請養護安置對象包含年滿65歲,且設籍連江縣連續滿3年或曾設籍連江縣20年以上,惟排除罹患失智症疾病患者。基隆市審計室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大同之家為連江縣唯一老人福利機構,受養護人若經確診為失智症患者,將非屬上開條例得申請養護安置對象,致間有受養護人雖經該家照顧服務員判斷疑似患有失智症,惟家屬因恐不符安置資格,而遲未偕受養護人赴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接受診斷,經於108年5月13日函請連江縣衛生福利局檢討研謀改善。
嗣經基隆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衛福局已修正連江縣大同之家收容自治條例,並於109年1月8日經議會審議通過公告施行,將失智症者納入得申請養護安置對象,截至109年6月已協助現有疑似患有失智症之受養護人(1人)完成確診並提供照護,保障失智症患者權益。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社會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