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金城鎮公所闢建東門臨時市場,延續現有攤商生計權益及維持民生消費供應,惟消防安全設備逾4年未檢修,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該公所已完成消防檢修,確保民眾採買安全
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下稱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金門縣金城鎮公所(下稱金城鎮公所)自104年10月1日起輔導舊東門市場攤商遷移至東門臨時市場販售營業,迄108年10月底止逾4年均未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市場消防安全管理未臻落實,經函請研謀改善,業依消防法相關規定,設置滅火器14組,並於109年5月7日完成消防安全檢查,確保民眾採買安全。
金門縣政府因金城鎮舊東門市場使用已逾50年,市場建物日漸破損,恐影響民眾購物安全,103年9月9日另於浯江北堤路停車場用地,闢建東門臨時市場,安置舊東門市場原攤販,興建成本1,186萬餘元,市場面積1,708平方公尺,攤位50處,由金城鎮公所經營管理。金門縣審計室於108年10月查核發現,該臨時市場自104年10月1日起開始販售營業,迄108年10月底止,使用已逾4年,仍未依消防法第9條規定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經於109年1月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金門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金城鎮公所已於東門臨時市場具有營業易燃性質之攤位設置滅火器14組,並於109年5月7日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完竣,嗣後定期辦理檢測,以提供市場安全購物環境,確保民眾採買安全。
金門縣政府因金城鎮舊東門市場使用已逾50年,市場建物日漸破損,恐影響民眾購物安全,103年9月9日另於浯江北堤路停車場用地,闢建東門臨時市場,安置舊東門市場原攤販,興建成本1,186萬餘元,市場面積1,708平方公尺,攤位50處,由金城鎮公所經營管理。金門縣審計室於108年10月查核發現,該臨時市場自104年10月1日起開始販售營業,迄108年10月底止,使用已逾4年,仍未依消防法第9條規定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經於109年1月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金門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金城鎮公所已於東門臨時市場具有營業易燃性質之攤位設置滅火器14組,並於109年5月7日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完竣,嗣後定期辦理檢測,以提供市場安全購物環境,確保民眾採買安全。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金城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消費者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