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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辦理校園社區化改造,部分學校未妥適規範室內裝修承作廠商資格,並依規定申請審查許可及竣工查驗,經審計機關促請督導改善,業通函各校加強採購並完成補辦程序,保障校園建物暨後續使用之整體安全

湖口鄉新湖國小共讀站設置情形
湖口鄉新湖國小共讀站設置情形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下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政府辦理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部分學校設置共讀站或多元學習中心未妥適規範室內裝修承作廠商資格,並依規定申請審查許可及竣工查驗,相關工程內容存有安全疑慮,經促請督導改善,業通函各校應確實依規定辦理,並已提出補辦申請及取得竣工查驗證明文件,保障校園建物暨後續使用之整體安全。
新竹縣政府辦理教育部補助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由所在學校負責採購發包,利用校園閒置空間,結合社區資源,設置學校共讀站、社區多元學習中心等各類服務據點,期能增進社區民眾多元學習機會。新竹縣審計室於108年4月查核發現,關西鎮關西國中、竹東鎮大同國小、竹東鎮中山國小、湖口鄉新湖國小、關西鎮錦山國小、橫山鄉沙坑國小辦理共讀站或社區多元學習中心採購案,涉及天花板、牆面、固定隔屏裝修施工或分間牆變更等「室內裝修行為」,惟決標對象非內政部登記有案之合格室內裝修業或營造業,且未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2條及第32條規定,於施工前申請審查許可及完竣後申請竣工查驗,其工程內容存有安全性疑慮,有待確認裝修空間是否符合法令規定,經於108年5月29日函請新竹縣政府督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新竹縣政府已於108年6月10日通函各校辦理學校共讀站或社區多元學習中心之室內裝修,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確實辦理及檢討採購作業,上開學校並已於108年8月至109年7月間完成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及取得竣工查驗合格證明,確實保障校園建物暨後續使用之整體安全。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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