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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部分衛生室停用閒置,未積極規劃活化使用及妥為處理,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活化為社區關懷據點或由法人團體認養,增進公產使用效益,或拆除還地,健全財產管理

臺南市官田區湖山衛生室
臺南市官田區湖山衛生室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對於停用之衛生室未積極規劃活化使用,且部分坐落於私人土地之衛生室未妥為處理,經函請研謀改進,已將閒置停用之衛生室活化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或由法人團體及社區發展協會認養,以落實照顧社區長者及弱勢族群,增進公產使用效益;並將逾耐用年限且不堪使用之衛生室拆除後還地於民,以健全財產管理。
衛生局為落實基層保健中心政策,依前臺灣省各縣市鄉鎮市區衛生所組織規程,設立七股區大潭等36間衛生室,提供醫療資源缺乏之偏遠地區基層衛生保健服務。臺南市審計處於106年9月查核發現,因近年交通發展便捷,民眾就醫方便,衛生室服務偏鄉之門診及衛生保健功能逐漸式微,截至同年8月底止,36間衛生室中計有18間衛生室停用,惟該局未積極規劃活化使用,又部分坐落於私人土地之衛生室未妥為處理,經於同年12月函請衛生局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衛生局持續宣導鼓勵所屬衛生所善用衛生室辦理預防保健篩檢及長期照顧據點,另辦理公開徵求認養以活化衛生室。截至109年6月底止,學甲區新芳等3間衛生室已活化為社區關懷據點,結合長期照顧管理服務中心等相關福利資源,提供社區長者關懷訪視、餐飲服務、諮詢轉介服務及健康促進等多元服務。另七股區大潭等4間衛生室獲社區發展協會或企業認養,以建構完善之社區照顧支持網絡及促進社區發展,增進公產使用效益;另將6間坐落於私人土地未取得地主同意書,且逾耐用年限不堪使用之衛生室拆除後還地於民,以健全財產管理。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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