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灣港務公司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A5區部分可招商土地未有效利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全部完成出租,增裕營運收入

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A5區單元示意圖
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A5區單元示意圖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灣港務公司)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A5區部分土地未積極規劃辦理招商,致使用效益偏低,經促請檢討改善,該貨櫃中心可招商土地7.77公頃已於109年3月9日全部完成出租,增裕營運收入,有效提升公產使用效益。
前交通部高雄港務局【101年3月1日改制併入交通部航港局(下稱航港局)及臺灣港務公司】為整合高雄港港埠區位及碼頭功能,形成產業聚落,提升高雄港整體營運效率,辦理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經行政院於100年3月10日核定,貨櫃及物流發展用地51.5公頃,分為港埠行政區、A5區(A至E共5單元)及A6區等3個區。臺灣港務公司完成用地填築後,航港局自102年起以設定地上權出租予該公司。交通建設審計處於106年6月查核發現,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A5區之A、D、E等3單元土地可招商面積7.77公頃,臺灣港務公司僅出租3.6公頃(107年6月底屆期,年租金164萬元),逾半可招商土地尚未有效利用,經於106年10月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交通建設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臺灣港務公司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A5區之A、D、E等3單元可招商土地已於109年3月9日全部完成出租,據統計108至109年平均年租金1,088萬元,增裕公司營運收入,有效提升公產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