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閒賽車場營運管理機制欠完善,經審計機關促請行政院研謀改善,業釐清權責主管機關,並研訂管理規範及國家標準,以保障消費者安全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下稱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休閒賽車場營運管理機制欠完善,造成公眾安全潛在威脅,經促請研謀改善,行政院業釐清權責主管機關,刻由相關機關研訂管理規範及國家標準,有助健全管理機制,保障消費者生命安全。
政府為消弭飆車族於公共道路飆車之歪風,前於92年間決議推動及規範休閒賽車活動,開放合法賽車場設立,使車輛得以合法競速、競技。交通建設審計處於107年5月查核發現,國內營業中之小型賽車(亦稱卡丁車)場(包含運動場館、遊樂園、兒童遊樂場、大型購物中心、餐廳等附設者)計有61處,分布於6個直轄市及12個縣市內,其場地僅1處符合國際級標準,4處符合國內級標準。由於卡丁車並無車殼防護,行駛速度不亞於汽機車,倘卡丁車場之安全防護設施不足,車輛保養維護不當,駕駛人未經適當教育訓練或資格限制等,民眾於車場內駕駛卡丁車將有極高安全風險,惟因卡丁車權責管理機關不明,亦乏相關管理規範,致地方政府未能就相關業務進行管理與輔導,亦無法就事故發生之安全問題進行改善,經於107年5月底建請行政院研謀改善。
嗣經交通建設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行政院業釐清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型、親子同樂或遊樂性質之卡丁車場權責主管機關分別為教育部(體育署)及內政部(營建署),另教育部體育署已研議建置管理規範,內政部營建署亦就競賽型以外遊戲器具採分類管理,並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研訂相關國家標準,作為地方政府輔導管理依據,保障消費者安全。
政府為消弭飆車族於公共道路飆車之歪風,前於92年間決議推動及規範休閒賽車活動,開放合法賽車場設立,使車輛得以合法競速、競技。交通建設審計處於107年5月查核發現,國內營業中之小型賽車(亦稱卡丁車)場(包含運動場館、遊樂園、兒童遊樂場、大型購物中心、餐廳等附設者)計有61處,分布於6個直轄市及12個縣市內,其場地僅1處符合國際級標準,4處符合國內級標準。由於卡丁車並無車殼防護,行駛速度不亞於汽機車,倘卡丁車場之安全防護設施不足,車輛保養維護不當,駕駛人未經適當教育訓練或資格限制等,民眾於車場內駕駛卡丁車將有極高安全風險,惟因卡丁車權責管理機關不明,亦乏相關管理規範,致地方政府未能就相關業務進行管理與輔導,亦無法就事故發生之安全問題進行改善,經於107年5月底建請行政院研謀改善。
嗣經交通建設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行政院業釐清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型、親子同樂或遊樂性質之卡丁車場權責主管機關分別為教育部(體育署)及內政部(營建署),另教育部體育署已研議建置管理規範,內政部營建署亦就競賽型以外遊戲器具採分類管理,並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研訂相關國家標準,作為地方政府輔導管理依據,保障消費者安全。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行政院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體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