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花蓮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語開課情形未如預期,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增聘族語專任教師,維護原住民學生傳承民族語言教育之受教權益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語教學情形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語教學情形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下稱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花蓮縣政府辦理所屬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語開課計畫,因專任之族語教師不足以支應所屬國中小學之族語教學需求,致原住民族語教學課程開課情形未如預期,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增聘族語專任教師,並結合大專院校培訓族語師資,維護原住民學生傳承民族語言教育之受教權益。
花蓮縣政府為提供學生學習族語之機會,提升原住民語言及文化之傳承,於106年度編列預算2,068萬餘元,辦理所屬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語開課計畫。花蓮縣審計室於107年10月查核發現,106學年度族語專任教師僅13位,尚不足支應所屬國中小學之族語教學需求,又部分學校位處偏遠,不易聘任族語教學支援教師,致原住民族語教學課程開課情形未如預期,執行結果,實支數1,430萬餘元,預算執行率69.17%,執行情形欠佳,經於107年12月20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花蓮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花蓮縣政府於107學年度聘任族語專任教師17位,預計109學年增聘至21位,並結合大專院校培訓族語師資,提供國中小學之族語教學需求;另責成所屬學校應於彈性學習課程內開設每週至少1節課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課程,以維護原住民學生傳承民族語言教育之受教權益。經該府統計107年度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語開課計畫整體預算執行率87.69%,有效提升計畫經費執行效率,增進原住民族語教學效能。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花蓮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