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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大肚、龍井高地區一帶供水計畫執行期程延宕,經審計部促請研謀改善,已趕工完成並開始營運供水,有助保障民眾用水權益及促進工商業發展

臺中市大肚區監理所配水池
臺中市大肚區監理所配水池
審計部查核發現,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水公司) 辦理大肚、龍井高地區一帶供水計畫(下稱高地供水計畫),因未加強管控計畫執行進度及核實籌編預算等,延宕執行期程,經促請經濟部督促檢討改善,已趕工完成並開始營運供水,有助保障民眾用水權益及促進工商業發展。
台水公司鑑於臺中市大肚、龍井高地區域,因供水區內缺乏配水池調蓄,採分段加壓方式送水,供水情況不穩定,爰辦理高地供水計畫,預計興建大肚區監理所及龍井區坪頂高地等2座配水池(含用地取得),暨相關管線及機電儀控設備,計畫經費7億8,592萬餘元,執行期程自101至104年度止,惟截至107年2月底止,較原定完成期限延宕2年餘,仍未完工。經審計部調查發現,因該公司未加強管控計畫執行進度及核實籌編預算,致延遲龍井區坪頂配水池用地取得;復未善盡大肚區監理所配水池工程用地管理職責,致土地被傾倒大量廢棄物,徒耗清運處理時程4個月,經於107年4月9日函請經濟部督促研謀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經濟部業督促台水公司落實檢討改善並積極趕辦,大肚區監理所及龍井區坪頂配水池,已分別於107年10月及108年6月完工驗收,並開始營運供水,截至109年2月底止,已有效穩定當地供水,改善停水後須6至7天始恢復供水情事,有助保障民眾用水權益及促進工商業發展。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台灣自來水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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