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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港平營區遷建工程,未周延管控工程前置作業,又耗時研議電磁脈衝防護工程委辦事宜,致延宕計畫執行期程,經審計部促請研謀改善,已完工並進駐使用。

海軍司令部港平營區新址
海軍司令部港平營區新址
審計部查核發現,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下稱海軍司令部)自99年間規劃辦理港平營區遷建工程,惟未周延管控用地取得、土地開發計畫等前置作業,又耗時研議電磁脈衝防護工程分工委辦方式,以致延誤發包作業及搬遷進駐時程,經函請國防部研謀改善,已督促所屬建立管控機制,加速辦理遷建工程,並於109年1月進駐使用。
港平營區原址位於淡海新市鎮開發範圍內,海軍司令部為配合新市鎮開發時程,於99年間決定將港平營區內舊有微波發射台遷建至新北市三芝區,核定預算7億4,825萬餘元,預定於106年底完工。審計部於107年5月查核發現,該計畫於核定土地需求計畫後,未依規定儘速辦理興辦事業計畫報核作業;辦理土地徵收作業程序未臻嚴謹周延,亦未儘速補正土地開發計畫書,嚴重影響土地取得期程;又對電磁脈衝防護工程分工方式未縝密規劃,虛耗時程研議始洽內政部營建署同意代辦,延宕遷建工程發包時程等,以致執行進度逾計畫完工及搬遷期程近1年,經於107年12月19日函請國防部督促海軍司令部研謀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國防部已督促海軍司令部檢討強化工程前置作業職能,並成立專案編組管控遷建執行進度,以加速辦理未完工程,業於108年10月完成遷建工程、109年1月進駐使用。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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