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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中華國小執行教學游泳池冷改溫計畫進度落後,經審計機關促請積極改善,已完工營運,提供學校游泳教學及民眾運動休閒使用,發揮資源共享效益

花蓮縣中華國小室內教學溫水游泳池
花蓮縣中華國小室內教學溫水游泳池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下稱花蓮縣審計室)查核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下稱中華國小)教學游泳池冷改溫計畫執行情形,發現該工程因預算經費不足,討論經費籌措及處理方案徒具形式,延宕啟用時程,經函請花蓮縣政府研謀改善,工程已於108年10月驗收,並於同年11月正式營運,提供游泳教學及民眾運動休閒使用,發揮游泳池資源共享及使用效益。
花蓮縣政府考量中華國小原有游泳池為室外冷水游泳池,冬季水溫過冷,無法實施游泳教學,為提升學生游泳技能,同時提供當地民眾及鄰近國中小學師生共同使用,落實資源共享機制等目標,提報教學游泳池冷改溫計畫,於102年9月獲教育部體育署補助經費1,350萬元,連同該府配合款150萬元,合計1,500萬元,辦理游泳池冷改溫工程,原預定於103年6月完工及同年8月完成招商並正式營運。花蓮縣審計室於106年4月查核發現,該工程因預算經費不足,於103年9月至10月間3度開標結果均流標,且未經報准變更計畫內容逕自刪除游泳池冷改溫設備等主要工項,致施作完成之工程未符原計畫預期效益,又後續討論經費籌措及處理方案過程未臻妥適,虛耗時日7個月餘,經於106年6月8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花蓮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該府已自籌經費1,500萬元辦理游泳池冷改溫計畫二期工程,於107年1月3日發包,108年10月完成驗收,並於同年11月委外經營管理啓用營運,收取定額權利金每年15萬元,配合學校實施游泳教學,與提供民眾運動休閒使用,發揮資源共享效益,達成計畫預期成效。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花蓮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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