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三重區二重疏洪道兩側附近地區市地重劃抵費地標售未臻積極,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標售土地900餘平方公尺,促進土地有效利用,發揮重劃效益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下稱地政局)辦理三重區二重疏洪道兩側附近地區市地重劃開發案後,未積極辦理可標(讓)售土地標售作業,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標售土地面積900.95平方公尺,收入金額計2億1,085萬餘元,促進土地有效利用,發揮重劃效益。
新北市政府為促進完善公共設施,健全都市發展及提供附近居民良好之生活水準,100至103年間陸續辦理完成三重區二重疏洪道兩側附近地區市地重劃開發案後可建築土地標(讓)售事宜,嗣於104年10月辦理財務結算,重劃費用共計58億9,024萬餘元,本案開發後取得可標(讓)售土地計有61筆,總面積約3.33公頃。新北市審計處於108年2月查核發現,地政局自103年12月起辦理可標(讓)售土地標售作業已逾4年,仍有10筆可標(讓)售土地,評定價值約2億餘元之土地未完成標售作業,開發效益遲未能實現,經於108年5月3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地政局於108年10月再次辦理標售作業,共計脫標3筆土地,面積900.95平方公尺,土地價款計2億1,085萬餘元,達成土地開發效益及挹注重劃區後續改善工程經費財源。
新北市政府為促進完善公共設施,健全都市發展及提供附近居民良好之生活水準,100至103年間陸續辦理完成三重區二重疏洪道兩側附近地區市地重劃開發案後可建築土地標(讓)售事宜,嗣於104年10月辦理財務結算,重劃費用共計58億9,024萬餘元,本案開發後取得可標(讓)售土地計有61筆,總面積約3.33公頃。新北市審計處於108年2月查核發現,地政局自103年12月起辦理可標(讓)售土地標售作業已逾4年,仍有10筆可標(讓)售土地,評定價值約2億餘元之土地未完成標售作業,開發效益遲未能實現,經於108年5月3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地政局於108年10月再次辦理標售作業,共計脫標3筆土地,面積900.95平方公尺,土地價款計2億1,085萬餘元,達成土地開發效益及挹注重劃區後續改善工程經費財源。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