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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未妥適訂定砲班射令顯示器設備需求規格,復未積極採取補救措施,經審計部促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研謀檢討,業擬具改善措施,發揮裝備購置效益

射擊指揮資訊傳輸示意圖
射擊指揮資訊傳輸示意圖
審計部查核發現,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未針對軍事機敏特性妥適訂定砲班射令顯示器設備需求規格,復未積極採取補救措施,致設備基於安全考量,迄未能啟用無線網路(WiFi)及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功能,各項演訓仍以有線方式傳遞射擊命令,無法充分發揮裝備購置效益。經函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通盤檢討妥處,業已研提具體改進措施,發揮裝備購置效益。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考量各砲班間欠缺射令顯示器,僅能以傳統語音方式下達射擊諸元予砲班,較不具效率,爰於102年度匡列預算3,274萬餘元籌購砲班射令顯示器,期運用無線網路(WiFi)及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功能,與戰、技術射擊指揮資訊化系統鏈結,俾有效提升單砲射擊速度、精度及完備數位化作業。審計部查核發現,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於擬訂採購案之功能需求時,未參酌國軍無線區域網路管理作業規定,就設備安全認證及加密機制、方式等妥為規範,致所購設備僅具一般通用之無線傳輸及加密功能,尚難以全然契合國軍機敏業務需求,復未積極採取補救措施,致設備於104年度撥發部隊使用迄本部106年4月間抽查時,已歷2年餘,仍未能啟用無線網路(WiFi)及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功能,無法達到提供連(排)所需之靈活指揮及增加砲兵連(排)選擇陣地彈性之預期目標,發揮設備購置效益,經函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研謀妥處。
案經審計部追蹤結果,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業於108年完成評估,並令頒「陸軍砲班射令顯示器無線區域網路運用管制規定」,訂定相關作業權責、管制措施及作業流程,並自109年起將網路操作方法納入基地測驗項目,以有效發揮裝備購置效益。
發布單位: 第二廳
被審核機關: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施政主題細項: 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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