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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推動場地租借線上支付作業,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修正相關管理規章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解決公款延遲繳庫情形,健全機關內部財務控管機制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場地租借系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場地租借系統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下稱體育局)建置運動場館場地租借e化系統,以串接方式開發第三方線上支付(Online Payment)功能,提供民眾繳交租借場地相關費用情形,間有未能積極解決系統收費對帳困難,或處理退款作業費時等問題,致屢有場地使用費延遲入庫情事,經促請檢討改善,已修正相關場地租借及收費等管理規章,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機關內部財務控管機制。
體育局為配合市政府無現金城市及智慧化城市政策,於106至108年度編列預算計694萬餘元,委外建置運動場館場地租借e化系統,運用既有運動場地線上租借系統,並增設第三方線上支付功能,提供民眾線上預覽場地狀況、租借場地及繳費之便利性,並簡化保證金納庫退費作業及節省場地租借處理時程。臺北市審計處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該局辦理該場地租借收入繳庫作業情形,間有未能積極解決收費系統無法區分所收款項性質究係屬保證金或使用規費,或「線上場地租借系統」租用紀錄與「第三方支付平臺」租借收入金流資料存有時間差異或資料筆數不一,或退還民眾重複繳納款項時程冗長等問題,致屢有場地使用費延遲繳庫達8至202天不等,甚至有長達306天情事,經於108年5月2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體育局已於108年7月2日修正轄管運動場地申請使用須知相關規定,取消租借場地須繳納保證金制度;另於同年10月31日新訂轄管場地租借及收費作業、場地租借系統金額對帳作業及場地租借訂單結案退費作業等標準作業程序,規範租借單位繳費及該局收費金流對帳之程序,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定期檢視運作之有效性,截至同年11月底止,已無公款延遲繳庫情事,有效健全機關內部財務控管機制。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體育、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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