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公司轄管淨水場,間有清水鋁含量逾管制標準或內控值情事,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相關設備改善作業及加強管控加藥處理流程,有助維護民眾用水安全
審計部查核發現,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水公司)轄管淨水場,間有部分水場清水鋁含量逾管制標準或內控值情事,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該公司已完成相關設備改善作業及加強管控加藥處理流程,108年11月份公司各淨水場清水鋁含量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規範,有助維護民眾用水安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提升我國飲用水品質,於103年1月修訂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規定,增列飲用水鋁含量之管制標準,並自103年7月1日起分3個階段實施(103年7月1日、104年7月1日及108年7月1日),分別不得高於0.40 mg/L、0.3 mg/L及0.2 mg/L。台水公司為確保轄管淨水場之清水鋁含量符合標準,已陸續汰換老舊設備,並以管制標準各階段鋁含量上限之8成作為內控值,進行水質預警管理。經審計部調查發現,該公司於105年至108年6月間,轄管82座淨水場清水鋁含量逾飲用水水質標準(0.3 mg/L)者,計有中幅、石碇、關西及員山等4座,遭環保機關分別於105年及107年間合計裁罰24萬元,至清水鋁含量超過內控值者,計有水里、羅娜及六龜等3座,顯示該公司淨水場水質管理及相關操作仍未臻完善,不利維護民眾用水安全,經函請該公司積極研謀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08年11月底止,該公司已完成前開7座淨水場之設備改善作業,並加強管控加藥及調整處理流程,108年11月份公司轄管各淨水場清水鋁含量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規範,有助維護民眾用水安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提升我國飲用水品質,於103年1月修訂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規定,增列飲用水鋁含量之管制標準,並自103年7月1日起分3個階段實施(103年7月1日、104年7月1日及108年7月1日),分別不得高於0.40 mg/L、0.3 mg/L及0.2 mg/L。台水公司為確保轄管淨水場之清水鋁含量符合標準,已陸續汰換老舊設備,並以管制標準各階段鋁含量上限之8成作為內控值,進行水質預警管理。經審計部調查發現,該公司於105年至108年6月間,轄管82座淨水場清水鋁含量逾飲用水水質標準(0.3 mg/L)者,計有中幅、石碇、關西及員山等4座,遭環保機關分別於105年及107年間合計裁罰24萬元,至清水鋁含量超過內控值者,計有水里、羅娜及六龜等3座,顯示該公司淨水場水質管理及相關操作仍未臻完善,不利維護民眾用水安全,經函請該公司積極研謀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08年11月底止,該公司已完成前開7座淨水場之設備改善作業,並加強管控加藥及調整處理流程,108年11月份公司轄管各淨水場清水鋁含量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規範,有助維護民眾用水安全。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台灣自來水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