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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楠西區公所經管立體停車場部分空間長期低度使用且未收費,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重新規劃增加停車格位,並改為付費停車,發售月票近7成,發揮公產使用效益

臺南市楠西區立體停車場
臺南市楠西區立體停車場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楠西區公所(下稱楠西區公所)經管楠西區立體停車場,未依原興建目的作收費停車使用,且三樓改建為辦公室並無單位進駐,呈現低度使用及管理不善現象,經函請檢討改善,已重新規劃將三樓恢復停車使用,增加停車格位,改為付費停車並發售月票,以發揮公產使用效益。
楠西區公所經管位於該區民生路之立體停車場,係由交通部補助於92年1月花費1,820萬餘元興建,為地上3層鋼筋混凝土之立體停車場,原先規劃汽車位40格、機車位100格,於同年11月開放免費使用,惟停車率不佳,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為閒置公共設施。嗣該公所於97年辦理活化工程,將三樓重新裝修為管理單位辦公場所,一、二樓停車位減為汽車14格、機車30格。臺南市審計處於101年4月查核發現,三樓改裝為辦公室後並未依原先規劃由相關單位進駐使用,仍呈閒置狀態,經通知該公所檢討改善,該公所遂於102年將三樓辦公空間作為災難防災器材臨時倉儲使用,106年間再規劃擬變更為活動中心使用,惟經臺南市審計處於107年5月再查核發現,因欠缺財源無法變更為活動中心,三樓仍作為倉儲使用,堆放臨時防災設施、雜物與文件;一、二樓停車位則任由車輛隨意停放,停放約28輛汽車,已逾停車格數,停車場入口未設進出管制設施,未收費管理,內部消防設施損壞,且未依規定每年申報建物安全與消防安檢,每年花費管理費用約2萬餘元,經於107年8月函請楠西區公所檢討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楠西區公所已重新規劃將停車場三樓恢復停車使用,合計劃設汽車停車位41格,並於108年10月取得停車場登記證,自行經營收取停車費用,已有27位車主預購汽車格月票(月租費3,000元,里民優惠價為500元),以發揮公產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楠西區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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