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德明市場使用情形,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由超市業者進駐經營,發揮市場服務功能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市場處(下稱市場處)辦理臺北市內湖區德明市場興建暨營運BOO案(下稱德明市場BOO案),民間機構於公共建設興建完成後,未積極妥善經營主體事業超級市場,惟市場處未確實督促檢討改善,導致超級市場多數空間閒置,經促請檢討改善,已由超市業者進駐經營,便利民眾採買,發揮市場服務功能。
市場處為開發臺北市內湖區公共設施(市場)用地,提供市場服務功能,於95年4月間受理民間機構之多目標使用開發申請,辦理德明市場BOO案,規劃興建1棟地上15樓、地下3樓之建築物,其中地上1樓及地下1樓為超級市場使用空間,案經該處審核通過後,於96年12月27日簽訂投資契約,特許權50年,民間投資金額13億988萬餘元。臺北市審計處於105年11月查核發現,本案開發建築物興建完成後,地下1樓部分(面積963.25平方公尺)於101年5月28日開始營運,嗣因廠商經營情形不佳,於104年初停止營運,惟市場處未採取適當措施,致相關空間閒置逾1年11個月;另地上1樓部分(面積554.87平方公尺),實際僅作為連接至地下1樓之通道使用,期間逾3年10個月,經於106年3月28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市場處已督促民間機構與超市業者簽約15年,自106年9月20日重新開幕營運,於地下1樓及地上1樓西側空間經營超級超市,銷售生鮮魚貨及一般生活用品;107年11月15日再將地上1樓東側空間租予咖啡業者供應餐飲服務。據市場處統計,自106年11月1日起至108年8月底止,德明市場平均每月來客數為4萬2,132人次(每日約1,404人次)、銷貨數量8萬6,723公斤,便利民眾採買,發揮市場服務功能。
市場處為開發臺北市內湖區公共設施(市場)用地,提供市場服務功能,於95年4月間受理民間機構之多目標使用開發申請,辦理德明市場BOO案,規劃興建1棟地上15樓、地下3樓之建築物,其中地上1樓及地下1樓為超級市場使用空間,案經該處審核通過後,於96年12月27日簽訂投資契約,特許權50年,民間投資金額13億988萬餘元。臺北市審計處於105年11月查核發現,本案開發建築物興建完成後,地下1樓部分(面積963.25平方公尺)於101年5月28日開始營運,嗣因廠商經營情形不佳,於104年初停止營運,惟市場處未採取適當措施,致相關空間閒置逾1年11個月;另地上1樓部分(面積554.87平方公尺),實際僅作為連接至地下1樓之通道使用,期間逾3年10個月,經於106年3月28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市場處已督促民間機構與超市業者簽約15年,自106年9月20日重新開幕營運,於地下1樓及地上1樓西側空間經營超級超市,銷售生鮮魚貨及一般生活用品;107年11月15日再將地上1樓東側空間租予咖啡業者供應餐飲服務。據市場處統計,自106年11月1日起至108年8月底止,德明市場平均每月來客數為4萬2,132人次(每日約1,404人次)、銷貨數量8萬6,723公斤,便利民眾採買,發揮市場服務功能。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第五科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市場處
施政主題細項:
促進民間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