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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人員酒駕隱匿未報情形嚴重,經審計部促請國防部檢討妥處,國防部已議處相關人員,並協調相關單位建立通報平台,俾掌握國軍人員酒駕情形,以有效杜絕隱匿酒駕情事

104至107年度國軍人員酒駕情形統計圖
104至107年度國軍人員酒駕情形統計圖
審計部查核發現,國防部列管之國軍酒駕人次,相較於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資訊檔案,篩選具軍人身分酒駕人次,差異甚巨,顯示國軍人員酒駕卻隱匿未報情形嚴重。經促請國防部檢討改善後,業已研提具體改善措施,以維護軍紀安全。
據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104至107年度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之資訊檔案,其中國軍人員酒駕計有4,720人次(104至107年度依序分別為1,580、1,494、1,063及583人次)。經排除國防部總督察長室已管制及懲處、並汰除者計477人次(104至107年度依序分別為97、137、125及118人次),尚有4,243人次漏未管制及懲處,兩者差異甚巨;又酒駕人員中有酒駕2次者224人、3次者16人、4次者1人,顯示國軍人員酒駕隱匿未報情形嚴重,甚有酒駕累犯者,暨部分酒駕人員已遭法院刑事判決者,未列入軍紀狀況統計件數情事,致國防部及所屬單位未能適時管制及依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懲處,暨辦理有效預防。經促請國防部檢討妥處。
案經審計部追蹤結果,國防部已就上開漏未管制及懲處之酒駕人員現仍為現役軍人者計255人,業依行為時之懲處標準核予處分及按肇事情節加重議處,並協調內政部警政署及交通部公路總局等相關單位建立通報平台,俾掌握國軍人員酒駕情形,以有效杜絕隱匿酒駕情事。
發布單位: 第二廳第五科
被審核機關: 國防部
施政主題細項: 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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