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未成立專案小組評估機關業務委外妥適性及效益性,又部分委外案件採購招標資訊未完整揭露,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成立專案小組並修正投標須知,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及資訊透明度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為善用民間資源與活力,活化公務人力運用,將部分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惟未成立專案小組評估機關業務委外妥適性及效益性,又業務委外案件採購招標資訊未完整揭露,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成立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推動專案小組,並修正投標須知增列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相關招標資訊,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及政府採購資訊透明度。
衛生局為提升公共服務效率及品質,並簡化行政程序及降低執行業務成本,使有限之公務人力資源得以有效運用,將機關部分業務透過政府採購法等規定委託民間業者辦理。新北市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7年12月查核發現,105至107年度衛生局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案件分別為204案、189案及197案,決標金額分別為3億2,162萬餘元、3億7,179萬餘元及3億5,550萬餘元,近3年度委外案件決標金額總計逾10億元經費龐鉅,惟未參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規定,成立專案小組評估機關業務委外之妥適性及效益性;又辦理未達公告金額委外案件,未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規定揭露決標方式及採行協商措施等招標資訊,經於108年5月29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衛生局自108年度起參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規定,於每年年終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核委託民間辦理之業務項目妥適性,並檢討及評估其總體成效;另於108年6月修正投標須知增列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相關招標資訊,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及政府採購資訊透明度。
衛生局為提升公共服務效率及品質,並簡化行政程序及降低執行業務成本,使有限之公務人力資源得以有效運用,將機關部分業務透過政府採購法等規定委託民間業者辦理。新北市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7年12月查核發現,105至107年度衛生局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案件分別為204案、189案及197案,決標金額分別為3億2,162萬餘元、3億7,179萬餘元及3億5,550萬餘元,近3年度委外案件決標金額總計逾10億元經費龐鉅,惟未參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規定,成立專案小組評估機關業務委外之妥適性及效益性;又辦理未達公告金額委外案件,未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規定揭露決標方式及採行協商措施等招標資訊,經於108年5月29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衛生局自108年度起參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規定,於每年年終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核委託民間辦理之業務項目妥適性,並檢討及評估其總體成效;另於108年6月修正投標須知增列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相關招標資訊,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及政府採購資訊透明度。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二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食品衛生、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