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動輔導公私場所汰換或改造燃油鍋爐,改用低污染性加熱設備執行成效欠佳,經審計機關促請加強執行,已積極辦理宣導,汰換比率已提升,有助改善空氣品質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下稱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推動輔導公私場所汰換或改造燃油鍋爐執行成效欠佳,不利改善燃燒過程所產生之空氣污染物排放,經促請檢討改進,已補助21所(家)學校及業者汰換29座鍋爐,有助改善空氣品質。
環保局為考量轄內旅宿業、醫療社會福利機構及學校多位於都市人口密集處,其所使用燃油鍋爐及加熱設備於燃燒過程所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容易造成區域空氣品質不良及民眾觀感不佳,為改善區域空氣品質,依民國(下同)106年4月13日發布實施「改造或汰換旅宿業醫療社會福利機構學校燃油鍋爐補助辦法」提供經費,補助改造或汰換每座燃油鍋爐費用之49%,並以50萬元為限。嘉義市審計室於107年3月查核發現,嘉義市符合上揭汰換補助對象者計34家、46座鍋爐,僅1所私立中學於106年12月15日提出申請,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107年1月30日預告鍋爐管制加嚴排放標準將於109年7月施行,經於107年4月間函請該局加強督促所屬學校率先汰換,發揮公部門引領之示範效果,並積極宣導符合之業者儘速申請。
嗣經嘉義市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該局於107年6月6日召開改造或汰換鍋爐宣導會議,邀請轄區固定污染源列管商業燃油鍋爐業者及學校等單位,加強宣導熱泵系統、改造或汰換鍋爐補助辦法及加嚴標準之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內容;教育處並率先督促各級學校配合辦理。自107年8月至108年8月底止,該局已補助21所(家)學校及業者汰換29座鍋爐,分別占總家數之61.76%及鍋爐數之63.04%,有助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並改善空氣品質。
環保局為考量轄內旅宿業、醫療社會福利機構及學校多位於都市人口密集處,其所使用燃油鍋爐及加熱設備於燃燒過程所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容易造成區域空氣品質不良及民眾觀感不佳,為改善區域空氣品質,依民國(下同)106年4月13日發布實施「改造或汰換旅宿業醫療社會福利機構學校燃油鍋爐補助辦法」提供經費,補助改造或汰換每座燃油鍋爐費用之49%,並以50萬元為限。嘉義市審計室於107年3月查核發現,嘉義市符合上揭汰換補助對象者計34家、46座鍋爐,僅1所私立中學於106年12月15日提出申請,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107年1月30日預告鍋爐管制加嚴排放標準將於109年7月施行,經於107年4月間函請該局加強督促所屬學校率先汰換,發揮公部門引領之示範效果,並積極宣導符合之業者儘速申請。
嗣經嘉義市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該局於107年6月6日召開改造或汰換鍋爐宣導會議,邀請轄區固定污染源列管商業燃油鍋爐業者及學校等單位,加強宣導熱泵系統、改造或汰換鍋爐補助辦法及加嚴標準之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內容;教育處並率先督促各級學校配合辦理。自107年8月至108年8月底止,該局已補助21所(家)學校及業者汰換29座鍋爐,分別占總家數之61.76%及鍋爐數之63.04%,有助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並改善空氣品質。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第二課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