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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部分公園園燈未換裝LED燈具,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辦理汰換改善園區場域照明,便利民眾使用並節省電費支出,促進節能減碳成效

嘉義市義昌公園園燈汰換LED燈
嘉義市義昌公園園燈汰換LED燈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下稱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市政府未積極換裝公園園燈為LED燈具,致徒增電費支出,節能減碳成效欠佳,經促請研謀改善,已籌措財源逐年汰換,改善園區照明並提升園燈能源使用效能,便利民眾使用並減省電費支出,促進節能減碳成效。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節能減碳已成為各國永續發展工作重點,亦是我國施政主軸,為達成國家節能目標,行政院於民國(下同)97年8月6日頒布實施「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並分別於100年5月及105年11月間訂定「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及「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計畫中明訂應逐年將燈具換裝為LED燈,期由「政府帶頭」達成國家節能目標。嘉義市審計室於105年9月查核發現,截至105年8月底止,嘉義市政府興建34處公園,設置2,003盞公園園燈,分別裝設高壓納燈、省電燈泡及石英燈泡等,其中僅262盞為LED燈具,占公園園燈總數13.08%,裝設比率偏低,徒增電費支出,減損節能減碳成效,經於106年1月19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嘉義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該府自106年度逐年籌措財源汰換公園園燈燈具,經該府統計結果,截至108年6月底止,已將1,819盏公園園燈汰換為LED燈具,占園燈總數(108年6月總數為2,579盞)之70.53%,已汰換比率較105年8月底之13.08%提升57.45個百分點,且107年度電費較106年度減少151萬餘元,改善園區場域照明並提升園燈能源使用效能,便利民眾使用並節省電費支出,促進節能減碳成效。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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