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未妥善核發及管理免收費停車證,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相關規範並落實控管,以強化停車場之經營管理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下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竹北市公所(下稱竹北市公所)發放之免收費停車證數逾千張,占所有停車格數二成以上且部分無使用單位對象、事由及期限,顯未妥善核發及管理轄內公有收費停車場免費停車證,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新竹縣竹北市停車證發放辦法並落實控管,以強化停車場之經營管理。
竹北市公所委託民間廠商經營管理竹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路外停車場19處及路邊停車場28處),共計4,836個停車格。依據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書有關停車證申請規定,該公所得核予各委員會成員、里長、社區理事長、公所及縣府單位公務車(含縣府記者停車證)與經公所核定市政建設、為民服務等執行公務、各重要事項人員等各乙張停車證,並免收停車費。新竹縣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7年3月間抽查發現,該公所截至107年3月14日止,已核發之免收費停車證,共計1,008張,占所有停車格數(4,836個)之20.84%,其中未載明使用單位對象及執行公務事由,亦無限制使用期間者,計有288張,占已核發免收費停車證張數之28.57%,不利停車場之經營管理,經於107年5月10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竹北市公所於107年9月訂定新竹縣竹北市公所停車證發放辦法,明定免收費停車證發放對象、數量及停車證效期,其中屬協助市政服務專案人員者,須經市務會議通過。經統計截至108年6月底,重新核發符合資格之免收費停車證計837張並落實控管,以強化停車場之經營管理。
竹北市公所委託民間廠商經營管理竹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路外停車場19處及路邊停車場28處),共計4,836個停車格。依據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書有關停車證申請規定,該公所得核予各委員會成員、里長、社區理事長、公所及縣府單位公務車(含縣府記者停車證)與經公所核定市政建設、為民服務等執行公務、各重要事項人員等各乙張停車證,並免收停車費。新竹縣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7年3月間抽查發現,該公所截至107年3月14日止,已核發之免收費停車證,共計1,008張,占所有停車格數(4,836個)之20.84%,其中未載明使用單位對象及執行公務事由,亦無限制使用期間者,計有288張,占已核發免收費停車證張數之28.57%,不利停車場之經營管理,經於107年5月10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竹北市公所於107年9月訂定新竹縣竹北市公所停車證發放辦法,明定免收費停車證發放對象、數量及停車證效期,其中屬協助市政服務專案人員者,須經市務會議通過。經統計截至108年6月底,重新核發符合資格之免收費停車證計837張並落實控管,以強化停車場之經營管理。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第二課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新竹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