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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辦理停車場委外經營管理業務,受託民間機構未依契約規定提供里民優惠等措施,經促請研謀改善,已提供里民停車費月票折扣並增設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保障民眾權益

嘉義市停6停車場設置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嘉義市停6停車場設置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下稱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市政府委外經營管理停車場業務,間有受委託民間機構未依契約規定提供里民優惠措施及設置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情事,經促請研謀改善,已提供里民停車費月票折扣並設置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保障身心障礙者及里民權益。
嘉義市停6及停9停車場分別位於文化路及北港路,係公路交會處及文化觀光區,計有193個停車位。按嘉義市政府停6及停9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營運契約規定,受委託民間機構應提供里民優惠措施(係指停車場出入口週邊服務半徑300公尺內之里民,於購買停車票時給予優惠);另停6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營運契約規定,受委託民間機構應保留3個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供身心障礙者車輛停放。嘉義市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6年1月查核發現,該府停6停車場共計劃設151個停車位,惟未設置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另停6及停9停車場之受委託民間機構未依契約規定提供里民優惠措施,經於106年2月17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嘉義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該府已於106及107年間通知里辦公處加強宣傳里民優惠訊息,協助有資格里民申請,經該府統計107年1月至108年6月底止,停6及停9停車場平均每月計72位民眾辦理優惠月票,優惠折扣金額約194萬餘元,另停6停車場已設置3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保障身心障礙者及里民權益。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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