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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蔬果農藥殘留檢驗程序未臻妥適,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強化農藥殘留檢驗程序,提升農產食品安全

新竹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蔬果農藥殘留快速檢驗實況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下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竹農產公司)辦理蔬果農藥殘留檢驗作業,未就檢驗結果抑制率出現負值之異常情形進行重新檢驗程序,經促請檢討改善,已修正蔬果農藥殘留檢驗作業規範,落實防堵殘留農藥蔬果流通消費市場,提升農產食品安全。
新竹農產公司民國(下同)104至106年度平均每年蔬果交易量達3萬餘公噸,為竹竹苗地區主要農產品運銷流通中心,為減少上市農產品農藥殘留風險,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研發之「農藥殘留快速檢驗技術」進行蔬果農藥殘留抽驗。新竹市審計室於107年4月查核發現,據農藥殘留快速檢驗試劑使用說明書列示,檢驗結果抑制率若連續3次以上出現負值或為-10%以下,可能係環境溫差變化影響或檢驗員操作出現錯誤,應重新檢驗。惟該公司106年度對於農藥殘留檢驗結果有上述情形者,均視為無農藥殘留,未予重新檢驗,經於107年6月1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新竹農產公司於107年6月12日修正該公司交易蔬果農藥殘留檢驗作業規範,增訂農藥殘留檢驗抑制率負值情形之處理程序。經統計自修正規範後至108年4月底止,該公司就農藥殘留檢驗抑制率負值情形,已進行重新檢驗程序計36次,落實防堵殘留農藥蔬果流通消費市場,提升農產食品安全,維護民眾食的健康。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第二課
被審核機關: 新竹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消費者保護、農業、食品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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