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推動風城資源回收站,變賣所得經費尚無收支保管運用規範,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相關規定並順應民意提供兌換品,強化經費控管機制及提高資源回收意願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下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推動風城資源回收站(下稱風收站),變賣所得經費尚無收支保管運用等具體規範,兌換品未盡切合民眾需求,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相關規定並順應民意提供民生兌換品,強化經費控管機制及提高資源回收意願。
環保局自民國(下同)105年度起推動里設置風收站,並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至107年度陸續補助134萬元、400萬元及100萬元購置設備及兌換品,鼓勵民眾將資源回收物定期帶至風收站回收,集滿點數後即可兌換由環保局提供之物品,而資源回收物由各站自行變賣,變賣所得回饋里作為建設基金,以促進全民做資源回收,全民享回饋之效益。新竹市審計室於106年4月查核發現,105年度環保局共計推動設置風收站7站,資源回收量約48公噸,風收站獲可運用變賣所得經費約19萬餘元,惟因甫推動尚未訂定變賣所得經費之收支保管運用規範,且檢討會議中有風收站反應可兌換文創用品之鼓勵誘因不高等,經於106年6月2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106年11月訂定107年度推動風城資源回收站設置工作專案計畫申請需知,明定資源回收經費收支列帳,並定期公布及保存3年,運用項目為風收站設施維護、社會照顧與扶助及里建設等;另自107年度起提供實用民生用品或便利商店及賣場提貨券等,提高資源回收誘因,發揮環保宣傳效應,該局於107年間實地考核3站經費收支情形,均已依上述規定辦理。另持續推動設置風收站,106及107年度分別達27及32站,資源回收量約247及477公噸,變賣所得約70及69萬餘元(資源回收物價格波動或有不同,致變賣所得未隨量增加),均較105年度成長,達成強化經費控管機制及提高資源回收意願效果。
環保局自民國(下同)105年度起推動里設置風收站,並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至107年度陸續補助134萬元、400萬元及100萬元購置設備及兌換品,鼓勵民眾將資源回收物定期帶至風收站回收,集滿點數後即可兌換由環保局提供之物品,而資源回收物由各站自行變賣,變賣所得回饋里作為建設基金,以促進全民做資源回收,全民享回饋之效益。新竹市審計室於106年4月查核發現,105年度環保局共計推動設置風收站7站,資源回收量約48公噸,風收站獲可運用變賣所得經費約19萬餘元,惟因甫推動尚未訂定變賣所得經費之收支保管運用規範,且檢討會議中有風收站反應可兌換文創用品之鼓勵誘因不高等,經於106年6月2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106年11月訂定107年度推動風城資源回收站設置工作專案計畫申請需知,明定資源回收經費收支列帳,並定期公布及保存3年,運用項目為風收站設施維護、社會照顧與扶助及里建設等;另自107年度起提供實用民生用品或便利商店及賣場提貨券等,提高資源回收誘因,發揮環保宣傳效應,該局於107年間實地考核3站經費收支情形,均已依上述規定辦理。另持續推動設置風收站,106及107年度分別達27及32站,資源回收量約247及477公噸,變賣所得約70及69萬餘元(資源回收物價格波動或有不同,致變賣所得未隨量增加),均較105年度成長,達成強化經費控管機制及提高資源回收意願效果。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