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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售地賸餘未積極清償借款,且未運用利率議約比價機制,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償還長期借款及洽商調降借款利率,節省利息支出

新竹縣湖口(王爺壟)區段徵收可建築用地標售位置圖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下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近年來售地產生鉅額賸餘,未積極清償借款,且簽訂借款展延契約,未適時運用比價機制,部分借款利率偏高,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償還長期借款及洽商調降借款利率,節省利息支出,提升基金營運效益。
依據民國(下同)106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第3點規定,作業基金預算之編製,應本企業化經營原則,設法提高產銷營運(業務)量,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與費用,以提升營運績效,除負有政策任務者外,應以追求最高盈(賸)餘為目標。新竹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截至106年12月底止,尚有未償還之長期債務計59億9,000萬元,新竹縣審計室於107年4月間抽查發現,該基金104至106年度因售地產生投(融)資業務收入分別為22億餘元、11億餘元、10億餘元,且各該年底累計賸餘均達38億餘元以上,惟僅於106年度償還銀行借款8億1,000萬元,且於106年間簽訂借款展延契約,利率介於1.06%至1.20%不等,部分借款利率較其他金融機構同期間之借款利率偏高,經於107年6月5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新竹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於107年8月間洽請金融機構調降借款利率,獲2家金融機構同意變更利率條件,分別調減0.1%、0.06%,調降後該基金向各金融機構之借款利率已相近;另於107年12月提前償還長期借款10億2,833萬餘元,經統計107年8至12月節省利息支出計232萬餘元,提升基金營運效益。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第二課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新竹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稅務、產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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