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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間有已徵收之學校用地遭占用,且未覈實檢討辦理學校用地變更,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辦理學校用地檢討變更及排除占用,並追收使用補償金

宜蘭縣已徵收之學校用地遭占用情形圖
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下稱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宜蘭縣政府部分學校用地未能因應少子女化趨勢,依規定覈實檢討辦理用地變更;另以設置學校為目的而徵收之私人土地,尚未作為學校使用,且有未落實管理,致遭占用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學校用地檢討變更,並排除占用及追收使用補償金。
宜蘭縣政府截至民國(下同)106年6月底止,依據都市計畫法規定規劃之學校用地,因少子女化趨勢尚未徵收且未檢討變更者計3處;業以徵收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尚未作為學校使用者計4處。宜蘭縣審計室於106年9月查核發現,上開宜蘭市文中四、文高三及頭城鎮文小用地等3處學校用地,長達30餘年迄未因應少子女化趨勢,依都市計畫法等規定覈實檢討變更;又該府以設置學校為目的,徵收蘇澳擴大都市計畫內文小四等4處計7.79公頃土地,已徵收逾20餘年仍空置,未依都市計畫作為學校使用,惟迄未覈實檢討變更,致土地使用效能低落,其中文中三學校用地未落實管理遭占用,經於106年9月26日函請查明妥處。
嗣經宜蘭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宜蘭縣政府自106年12月起陸續辦理學校用地檢討變更及廢止徵收評估作業,並實地勘查被占用學校用地,截至107年12月底止,宜蘭市文中四、文高三及頭城鎮文小用地等學校用地已於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變更;蘇澳擴大都市計畫內文小四等4處已徵收之土地,已獲內政部同意於107年12月4日廢止徵收;遭占用之文中三學校用地業於107年1月排除,並追收使用補償金14萬餘元。嗣後將加速學校用地變更檢討,及落實使用管理。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都市發展、教育、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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