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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提供民眾整合式長照服務,惟服務據點佈建速度未如預期,經審計部促請研謀改善,衛福部已加速資源建置,以有效廣佈社區照顧資源,實踐在地老化政策

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
審計部查核發現,政府為提供民眾整合式長期照顧服務,落實在地老化,積極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廣佈社區照顧資源,惟佈建速度未如預期,經審計部函請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研謀改善,衛福部已加速資源佈建,並加強宣導長照政策,以有效提升長照服務量能,建構綿密照顧資源網絡。
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老化,為提供民眾整合、多元之照顧服務量能,增進長照服務提供單位之密度,於民國(下同)105年10月起積極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由地方政府結合民間資源,設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級單位)、複合型服務中心(B級單位)及巷弄長照站(C級單位)三類型服務單位。截至106年底止,核定佈建服務據點計720個,包括80個A級單位、199個B級單位及441個C級單位,惟僅建置完成502個服務據點,達成率為69.72%,計畫推動成效有待提升,經審計部於107年1月19日函請衛福部檢討因應,以有效廣佈社區照顧資源,實踐在地老化。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衛福部已積極辦理行政院核定「長照十年計畫2.0」,加速資源佈建,輔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劃、設定目標、審查及核定ABC據點,並加強宣導以提升民眾對長照政策之認知,截至107年底止,佈建5,050個服務據點,包括472個A級單位、2,974個B級單位及1,604個C級單位, A、B級單位之佈建達成率分別為120%及270%,C級單位達成率亦超過9成(92%),有利建構綿密照顧資源網絡,落實在地老化,發展以人為本之長照服務體系。
發布單位: 第三廳第五科
被審核機關: 衛生福利部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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