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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治理機制未臻完備,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將財團法人預算書彙送議會審議、建立會計制度及辦理預算收支公開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主管財團法人大嵙崁文教基金會資訊公開情形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下稱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市政府未依預算法、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財務監督要點等規定,監督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將財團法人預算書彙送議會審議及建立會計制度,且未辦理相關資訊公開,不利財務透明,經促請檢討改善,已依規定將財團法人預算書彙送議會審議並建立會計制度與辦理預算收支公開,強化財團法人治理機制。
截至民國(下同)106年底止,桃園市各主管決算編製之「對各部門捐助財團法人之效益評估表」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計有55個,其中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依預算法第41條第4項規定,年度預算書須送桃園市議會審議者計12個,期末基金規模3億36萬餘元,其中政府捐助金額2億5,407萬餘元,約84.59%。桃園市審計處於104年4月、105年4月,及106年4月查核發現,桃園市政府未依預算法、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財務監督要點等規定,監督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將財團法人預算書彙送議會審議及建立會計制度,且未辦理相關資訊公開,不利財務透明,經先後於104年5月22日、105年5月20日及106年5月2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桃園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截至108年1月底止,桃園市政府已依規定將前揭12個財團法人預算書彙送議會審議,並將所捐助之財團法人預算收支等資訊登載於各主管機關網站,供民眾查詢,增進政府資訊透明度及強化公眾監督;其中11個財團法人已建立會計制度,1個財團法人已委託會計師積極研訂會計制度中,強化財團法人治理機制。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第二科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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