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管理轄內旅宿業未臻完善,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建立自主管理機制,並督促業者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作業及依規定標準投保責任險,提升旅客住宿安全及保障權益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下稱觀光旅遊局)轄管之部分旅宿業者未依規定定期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作業,或責任保險期間已屆期未續保,或投保金額低於規定標準,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建立自主管理機制,並督促業者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作業及依規定標準投保責任險,提升旅客住宿安全及保障權益。
觀光旅遊局為確保旅客住宿安全及權益,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等規定,辦理旅館及民宿登記管理及違規查報取締作業。新北市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6年10月查核發現,截至106年9月15日止,新北市轄內合法旅宿業者共267家,其中逾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作業期限1年以上尚未辦理者有188家,約70.41%;又責任保險期間已屆期未續保,或投保金額低於旅館業管理規則規定之標準者,分別有44家及20家,影響旅客住宿安全及權益保障,經於107年2月5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觀光旅遊局已自107年3月於新北市觀光旅遊網建立業者自主填報系統,並加強宣導與督促旅宿業者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作業,據觀光旅遊局統計,截至108年2月底止,已補正申報作業者185家、停業1家、歇業2家。又責任保險期間已屆期未續保或投保額度不足者,均已依規定標準投保,有效提升旅客住宿安全及保障權益。
觀光旅遊局為確保旅客住宿安全及權益,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等規定,辦理旅館及民宿登記管理及違規查報取締作業。新北市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6年10月查核發現,截至106年9月15日止,新北市轄內合法旅宿業者共267家,其中逾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作業期限1年以上尚未辦理者有188家,約70.41%;又責任保險期間已屆期未續保,或投保金額低於旅館業管理規則規定之標準者,分別有44家及20家,影響旅客住宿安全及權益保障,經於107年2月5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觀光旅遊局已自107年3月於新北市觀光旅遊網建立業者自主填報系統,並加強宣導與督促旅宿業者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作業,據觀光旅遊局統計,截至108年2月底止,已補正申報作業者185家、停業1家、歇業2家。又責任保險期間已屆期未續保或投保額度不足者,均已依規定標準投保,有效提升旅客住宿安全及保障權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一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