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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辦理易肇事地點及橋梁交通事故改善作業,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執行成效,已調整交通工程改善措施,減少交通肇事事件發生

新北市易肇事橋梁交通工程改善情形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下稱交通局)辦理易肇事地點及橋梁交通事故改善作業,部分列管之易肇事地點及橋梁經改善後,事故發生件數仍較上一年度增加,改善措施成效未如預期,經函請檢討改善,已針對易肇事地點及橋梁交通事故態樣變化,調整交通工程改善措施,減少交通肇事事件發生,達成交通事故防制目標。
新北市民國(下同)105年發生交通事故地點約15,000處,交通局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優先以發生交通事故集中或嚴重性高之地點辦理相關改善作業。經依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訂定嚴重度指標並參考曝光量指標,篩選10大易肇事地點、10大多事故橋梁及360處易肇事地點,共計380處交通事故發生地點辦理相關改善措施。新北市審計處於106年12月查核發現,上開380處交通事故發生地點雖已辦理相關工程改善措施,惟其中大漢橋等25處易肇事地點及橋梁於106年7月至10月間發生事故件數273件,仍較105年度同期214件增加,交通事故改善措施成效未如預期,經於107年3月6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交通局已自107年4月起針對上述25處易肇事地點及橋梁交通事故態樣變化情形,檢討調整改善措施,並於107年5月完成交通改善工程,交通事故發生件數,已由106年之809件減少為107年之629件,事故率降幅22.25%,已減少交通肇事事件發生,達成交通事故防制目標。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四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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