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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中正大學特定區開發作業未善用餘裕資金清償債務,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積極標售土地,並調度資金償還部分債務,減輕財政負擔

中正大學特定區開發計畫土地標售位置圖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下稱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中正大學特定區土地標售收入不敷支應開發成本,又未善用餘裕資金清償債務,財政負擔沉重,經促請檢討改善,已積極標售土地,促進區域發展,並調度資金償還債務9億餘元,節省利息支出439萬餘元,減輕財政負擔。
嘉義縣政府為因應中正大學建校後鄰近地區之健全發展,於民國(下同)81年11月起以區段徵收及編列特別預算方式辦理該區域之土地開發事宜,開發面積55萬餘平方公尺,總開發成本計39億餘元。該特別預算於106年9月間辦理財務結算作業,待出售土地10筆,面積2萬餘平方公尺及未清償債務16.63億餘元,由嘉義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承接。嘉義縣審計室於107年4月間查核發現,該特定區開發計畫整體土地標售收入21億餘元,不敷支應開發成本,且近年度土地標售情形欠佳,104及106年度均無土地標售案件,103及105年度之土地標售收入亦分別僅794萬餘元、3,577萬餘元;又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承接後尚有餘裕資金8億餘元,該府未能統籌運用並研擬適當之財務調度方案,儘速清償龐鉅債務,財政負擔沉重,經於107年5月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嘉義縣政府積極研擬整併相鄰土地為有利整體開發之大面積土地,提高投標意願等標售方案,於107年8月間順利標售4筆土地,面積1萬餘平方公尺,收入計1億9,337萬餘元,並將俟108年3月間召開地價評議委員會議後,持續標售其餘6筆土地,以達促進區域發展計畫目的,另運用嘉義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資金,自107年4至8月陸續償還債務共計9億餘元,107年度利息支出較106年度之1,498萬餘元節省439萬餘元,減輕財政負擔。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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