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108-02 雲林縣蔦松大排東瓊埔及東水井中排一抽水站工程計畫執行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經濟部水利署為減緩雲林縣蔦松大排沿線水林鄉及口湖鄉等區域之淹水問題,爰委託雲林縣政府代辦蔦松大排東瓊埔及東水井中排一抽水站工程,總經費4,755萬餘元。惟因該府未落實督促設計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依契約規定辦理抽水站立軸抽水機及其驅動設備檢(試)驗,又未於竣工前依規定完妥整體綜合試運轉,致後續驗收時發生機械設備運轉多項缺失;復未督促設計監造單位落實施工進度及品質管制,並積極要求廠商改善施工嚴重落後狀況及驗收缺失事項,致無法完成驗收啟用,影響汛期防災公共安全。審計機關職司政府財務效能之考核,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為瞭解本工程計畫執行情形,規劃辦理專案調查結果,發現之缺失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報告監察院,嗣經監察院於民國(下同)106年6月9日糾正雲林縣政府,並函請雲林縣政府檢討改善,抽水站並已於106年4月10日完工運轉使用,有效發揮設施排水功能。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第三課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