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招募義消人員執行捕蜂捉蛇業務,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依蜂蛇出沒淡旺季節調整執勤人力配置,已滾動調整人力並訂定查核督導計畫,有效紓緩旺季人力吃緊情況,提升執勤成效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下稱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市政府農業局(下稱農業局)成立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大隊,委由義消人員辦理捕蜂捉蛇業務,惟未依蜂蛇出沒淡旺季節調整執勤人力,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依淡旺季節調整人力,並訂定查核督導計畫據以執行,有效紓緩旺季人力吃緊情況,提升執勤成效,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桃園市政府為減輕消防人員勤務壓力,將捕蜂捉蛇業務移由農業局辦理,該局於民國(下同)104年10月24日成立「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大隊」,招募義消人員成立4個工作大隊,並於105年度編列預算2,500萬元納編350名義消人員執行捕蜂捉蛇業務。桃園市審計處於105年11月查核發現,農業局未依104年10月27日工作執行檢討會議「依淡旺季節檢討分配所需人力」之紀錄調整執勤人力配置,淡季(1至4月及10至12月)及旺季(5至9月)均配置22員,惟淡旺季捕蜂捉蛇案件數差距懸殊,105年2月案件數僅41件,同年7月高達1,726件,造成淡季人力閒置,及旺季人力吃緊,引發民眾抱怨等情,又未辦理督導考核,未能適時察覺上情,經於106年1月8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桃園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農業局已於106年1月起依蜂蛇出沒淡旺季節滾動式調整執勤人力,並於106年3月訂定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抓蛇)工作查核督導計畫據以執行,落實督導考核機制,確保捕蜂捉蛇業務之遂行。另據農業局統計,截至107年10月底止,已調整淡季人力每月17員,旺季28員,延長旺季至10月,捕蜂捉蛇旺季實際辦理案件數較上年度同月份增加2,644件,並節省淡季義消服勤津貼支出178萬餘元,有效紓緩旺季人力吃緊情況,提升執勤成效,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桃園市政府為減輕消防人員勤務壓力,將捕蜂捉蛇業務移由農業局辦理,該局於民國(下同)104年10月24日成立「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大隊」,招募義消人員成立4個工作大隊,並於105年度編列預算2,500萬元納編350名義消人員執行捕蜂捉蛇業務。桃園市審計處於105年11月查核發現,農業局未依104年10月27日工作執行檢討會議「依淡旺季節檢討分配所需人力」之紀錄調整執勤人力配置,淡季(1至4月及10至12月)及旺季(5至9月)均配置22員,惟淡旺季捕蜂捉蛇案件數差距懸殊,105年2月案件數僅41件,同年7月高達1,726件,造成淡季人力閒置,及旺季人力吃緊,引發民眾抱怨等情,又未辦理督導考核,未能適時察覺上情,經於106年1月8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桃園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農業局已於106年1月起依蜂蛇出沒淡旺季節滾動式調整執勤人力,並於106年3月訂定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抓蛇)工作查核督導計畫據以執行,落實督導考核機制,確保捕蜂捉蛇業務之遂行。另據農業局統計,截至107年10月底止,已調整淡季人力每月17員,旺季28員,延長旺季至10月,捕蜂捉蛇旺季實際辦理案件數較上年度同月份增加2,644件,並節省淡季義消服勤津貼支出178萬餘元,有效紓緩旺季人力吃緊情況,提升執勤成效,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第三科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林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