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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動廚餘多元再利用計畫之委外清運及處理成本偏高,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利用廚餘破碎脫水設備減輕廚餘重量,提升後端處理廠效率,節省公帑支出

新北市廚餘清運現場圖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推動廚餘多元再利用計畫,惟回收家戶廚餘含水率80%以上,增加堆肥廚餘委外清運及處理成本,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利用大型廚餘破碎脫水設備減輕廚餘重量,提升後端處理廠之效率,節省公帑支出。
新北市民國(下同)104至106年廚餘回收每年平均約12萬餘公噸,居全國之冠,環保局為建構循環型社會,推動廚餘多元再利用計畫,回收家戶廚餘區分為養豬、堆肥等2類,其中堆肥廚餘比率約53.43%,平均每年花費2千萬餘元委外辦理清運及堆肥再利用。新北市審計處於106年10月查核發現,委外清運及堆肥處理成本與廚餘重量相關,環保局清潔隊回收之家戶廚餘以蔬果殘渣居多,含水率80%以上,委外處理成本偏高,有待減輕廚餘重量並提升後端處理廠效率,經於107年1月5日函請研謀妥處。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環保局自107年度起改採先行利用大型廚餘破碎脫水設備,將廚餘經由破碎脫水減輕重量後,再行委外清運處理。截至107年10月底止實施結果,回收堆肥廚餘計10,881.51公噸,經破碎脫水後減輕為5,170.53公噸,提升後端處理廠之效率,其清運及處理費用由1,833萬餘元,減少為763萬餘元,有效節省公帑支出1千餘萬元。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三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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