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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各戶政事務所服務量存有差距,人力負擔未盡衡平,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分階段進行整併,簡化行政業務及節省人事經費

整併後彰化戶政事務所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26個戶政事務所(下稱戶所)業務量不同、人力負擔未盡衡平、調度缺乏彈性,經促請檢討改善,彰化縣政府民政處(下稱民政處)已分階段辦理戶所整併作業,調整行政區域,提升行政效能,民國(下同)104至106年度共減省人事費用4,531萬餘元。
依戶籍法第5條規定,戶籍登記,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其轄區內分設戶所辦理。彰化縣審計室於103年9月間查核發現,103年1至8月底止,戶所服務量以申辦戶籍謄本為最大宗,其中以彰化市戶所申辦207,686件最多,線西鄉戶所申辦6,349件最少,惟編制員額彰化市戶所57人,線西鄉戶所6人,平均每人辦理件數分別為3,643件及1,058件,服務量存有差距,戶所間人員調度缺乏彈性;且戶所均須兼辦會計、人事等行政業務,影響行政效能,經於103年10月29日函請建議檢討整併可行性。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民政處自104年度起以遇缺不補方式控管出缺人員,預計將原26個戶所整併成8個中心所,並維持原服務據點改設18個辦事處。截至106年底已整併完成彰化區、員林區、和美區、溪湖區及二林區等5個中心所,並維持原服務據點改設11個辦事處,由中心所調整所轄辦事處人力並簡化行政業務,106年度實際員額較整併前減少27人,104至106年度共計節省戶所人事經費4,531萬餘元,未來將陸續辦理其餘戶所整併,以提升行政效能。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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