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辦理寒暑假期間貧困及低收入戶學生午餐費補助作業未盡周妥,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改善物資發放時間及預撥補助經費,以落實照顧弱勢學生
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下稱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南投縣政府為照顧所屬國民中小學校貧困及低收入戶學生,寒暑假期間無力負擔午餐費問題,辦理午餐費補助實施計畫,惟採購米麵等物資未於寒暑假期間發放完成及支付供餐廠商貨款,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改善物資發放時間及預撥學校補助經費,以落實照顧弱勢學生。
依南投縣政府辦理寒暑假貧困學生午餐費補助實施計畫規定,補助寒暑假期間到校參加整日課業輔導或活動之貧困學生,由學校廚房供應午餐或外訂餐盒;未到校參加課業輔導或活動之低收入戶學生,協調超商及自助餐等業者協助供應,或協助學生購買米、麵食等物資領用,午餐經費於開學後1周內由學校檢附原始憑證及相關證明文件送請該府辦理核銷。南投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校(含高級中學國中部)迄民國(下同)106年底計有170所,該府106年度核定補助113所(寒假)及111所(暑假)學校辦理貧困及低收入戶學生午餐經費計491萬餘元。南投縣審計室於106年11月間查核發現,部分學校學生午餐物資係於開學日始發放完成;學校洽請合作廠商供應學生午餐貨款,分別於106年5月及11月間始完成經費核銷撥款予學校,再由學校支付廠商,距廠商開立請款憑證日期已逾3至5個月餘,經於107年2月14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南投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南投縣政府已於107年2月27日函請各校有關低收入戶學生午餐物資,務必於寒暑假期間完成發放;107年6月29日已撥付核定補助之113所學校辦理107年暑假期間貧困及低收入戶學生午餐經費223萬餘元,各校已於暑假期間完成發放午餐物資及支付廠商款項,落實照顧弱勢學生。
依南投縣政府辦理寒暑假貧困學生午餐費補助實施計畫規定,補助寒暑假期間到校參加整日課業輔導或活動之貧困學生,由學校廚房供應午餐或外訂餐盒;未到校參加課業輔導或活動之低收入戶學生,協調超商及自助餐等業者協助供應,或協助學生購買米、麵食等物資領用,午餐經費於開學後1周內由學校檢附原始憑證及相關證明文件送請該府辦理核銷。南投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校(含高級中學國中部)迄民國(下同)106年底計有170所,該府106年度核定補助113所(寒假)及111所(暑假)學校辦理貧困及低收入戶學生午餐經費計491萬餘元。南投縣審計室於106年11月間查核發現,部分學校學生午餐物資係於開學日始發放完成;學校洽請合作廠商供應學生午餐貨款,分別於106年5月及11月間始完成經費核銷撥款予學校,再由學校支付廠商,距廠商開立請款憑證日期已逾3至5個月餘,經於107年2月14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南投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南投縣政府已於107年2月27日函請各校有關低收入戶學生午餐物資,務必於寒暑假期間完成發放;107年6月29日已撥付核定補助之113所學校辦理107年暑假期間貧困及低收入戶學生午餐經費223萬餘元,各校已於暑假期間完成發放午餐物資及支付廠商款項,落實照顧弱勢學生。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