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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消防局辦理第二大隊二水分隊辦公廳舍遷建工程,未落實管控材料設備送審作業,延宕啟用期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落成啟用,改善消防人員辦公環境

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二水分隊辦公廳舍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消防局辦理第二大隊二水分隊辦公廳舍遷建工程,因未落實管控工程材料設備送審作業,逾竣工期限仍有部分施工材料未完成提報審查,延宕辦公廳舍啟用期程,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於民國(下同)107年7月10日落成啟用,改善消防人員辦公環境。
彰化縣消防局考量第二大隊二水分隊原辦公廳舍老舊空間不足,且土地為私人所有,經地主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應拆屋還地,該局乃覓地於104年11月3日發包辦理辦公廳舍遷建工程,決標金額4,493萬元,計畫新建4層樓之消防辦公廳舍,工程於104年12月31日開工,原預定106年2月13日完工。彰化縣審計室於106年3月查核發現,彰化縣消防局未落實管控工程進度及工程材料設備進場期程,承攬廠商逾竣工期限仍有鋁包板等施工材料未提送監造單位審查,延宕辦公廳舍啟用期程,經於106年5月18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彰化縣消防局已要求監造單位督促承攬廠商儘速提報施工材料送審及進場施作,工程業於106年10月6日竣工,並於107年5月23日驗收結算依約扣罰逾期違約金439萬餘元。上開辦公廳舍經取得使用執照,已於107年7月10日落成啟用,改善消防人員辦公環境。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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