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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未積極研擬臺南市雙城觀光地區民宿設立之相關措施,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進,已訂定總體經營管理計畫,輔導民宿合法化,促進觀光產業多元發展

臺南市雙城觀光地區公告範圍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下稱觀旅局)未積極研擬臺南市雙城觀光地區(下稱雙城區)開放民宿設立之相關措施,影響地方發展,經函請檢討改進,已公告臺南雙城地區總體經營管理計畫,引導並輔導民宿合法化,促進臺南觀光產業朝向多元且具在地特色之方向發展。
由於老屋改建民宿,已形成臺南「特殊體驗」,老屋本身也成為觀光資源,惟鑑於法規限制無法合法設置民宿而以日租套房方式經營,致檢舉案件頻繁,觀旅局為改善安平區及中西區旅宿設置問題,於民國(下同)102年11月14日提送「臺南市安平區及中西區規劃暨申請指定觀光地區作業案」規劃報告書予交通部審查,經交通部於105年9月22日公告指定「臺南雙城地區」為全國第一個法定觀光地區,以解決老屋合法設立民宿問題。臺南市審計處於104年9月、105年9月及106年9月查核發現,該局未積極於上開規劃報告書審核期間研擬雙城區開放民宿設立之相關措施,致經交通部審核同意後遲未完成該區總體規劃,無法透過相關管理規範輔導民宿合法化,吸引遊客前來遊憩及許可民間開發強度,以均衡觀光發展與當地居民居住品質,經於104年12月、105年12月及106年12月多次函請檢討改進。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觀旅局於雙城區法定公告後,自106年1月起開放民宿申請,截至107年7月底止已輔導135家民宿合法化,並於107年5月8日公告臺南雙城地區總體經營管理計畫,針對民宿之販售行為、建築造型及標誌、環境景觀等相關內容進行規範,以改善雙城區旅宿設置問題,輔導民宿合法化並規範觀光區域及時間,達成創造觀光產業發展、居民居住權益雙贏目標。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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