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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六市公所辦理道路拓寬工程,購置沿線土地作為道路用地,惟道路完工多年仍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產權登記或獲得賠償

雲林縣雲72線鄉道現況
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下稱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雲林縣斗六市公所為辦理道路拓寬工程,價購沿線135筆土地,惟逾10年仍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損及機關權益,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公所已完成產權登記121筆,並獲損害賠償6筆,餘8筆已提訴訟或強制執行或申請移撥,確保政府財產權益。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為辦理雲72線(二期)道路拓寬工程,於民國(下同)91年12月至92年3月間以協議價購方式取得海豐崙段等道路用地135筆,面積4,002.38平方公尺,合計1,406萬餘元。雲林縣審計室於101年10月查核發現,上開土地近10年仍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作業,其中甚有部分土地原所有權人已將土地移轉予第三人,損害政府財產權益,經於101年12月11日至106年8月7日間陸續促請研謀改善。
嗣經雲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雲林縣斗六市公所101年12月至107年6月底止,已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之土地計121筆;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移撥中者1筆;尚在訴訟中者1筆;土地遭原所有權人移轉予善意第三人者計12筆,其中已獲原所有權人損害賠償者6筆,金額合計43萬餘元;另經法院判決勝訴,並申請強制執行者6筆,金額39萬餘元。該公所已賡續辦理產權清理作業,確保政府財產權益。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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